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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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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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3-29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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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卖淫的小红、小玲姐妹俩均未满18周岁,另一卖淫女小青也只有19岁。小红称,自己与姐姐小玲此前在福建从事正规足疗。后来,姐姐的男友于某说他有朋友在北京开足疗店,从事卖淫活动很挣钱,她们便跟随于某来京卖淫。店里的项目有足疗、小保健和大保健(即卖淫),管吃管住,每次卖淫由其提供避孕套,并在门外把风,事后把钱交给张某,月底五五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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