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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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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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公民来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办理各类证件,收费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了。
本次调整标准为:①普通护照: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原收费标准为每本220元,现降为每本160元。②出入境通行证: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3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台湾同胞定居证:由每证10元降为每证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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