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今后消费者在我省的实体店也能享受到。8月29日,我省开展“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活动,全省各地13047家企业向社会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活动通过视频联线方式进行,县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天台分会场参加活动。
在浙江“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启动仪式上,浙江省100个市区县的13047家企业,同一时点、同步行动,向社会现场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这意味着消费者今后在浙江实体店消费也将拥有“后悔权”,并且退货时限将不少于七天。
据了解,2017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要建立健全促进放心消费的机制,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水华说,此次活动是继7月该局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号令之后,又一次更大范围的社会承诺活动。
天台分会场上,我县共有45家企业参与承诺,企业代表相继做了承诺和表态,消费体验义工代表就开展消费体验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县府办副主任陈忠强为消费体验义工进行了授旗。对各承诺企业分发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LOGO标志,用于摆放于经营场所显而易见处,积极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会议要求,要紧盯目标,加快完成“放心消费在天台”行动,全面覆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升商品和服务整体质量,基本形成消费纠纷即时响应快速处理机制,有效解决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要团结协作,合力推进“放心消费在天台”行动。各企业要积极打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满意放心,以消费者放心满意赢得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各消费体验义工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开展消费体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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