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州市政府确定将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这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近日,台州市卫生计生委下发《2018年台州市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实施方案》,对免费接种对象、时间、地点、适合症认定以及如何组织实施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接种对象 具有台州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58年12月31日之前)的老人,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在被告知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均可免费接种一次。

接种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接种地点 符合免费接种资格的老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户口在台州市内,但居住地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受种对象,可以到现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对于体弱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应由近亲属陪同接种。 接种对象适应症认定 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种: ①对鸡蛋或鸡蛋制品过敏者;对疫苗中成分过敏者;其他严重过敏体质者。 ②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 ③疫苗生产厂家的说明书中明确列出的禁忌症。 急性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的病人,需待病愈后方可接种。

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慎用: ①各类疾病的重症患者。 ②健康状况不适者、禁忌症不易掌握者。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流行性感冒(流感)最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为保证疫苗质量,在疫苗运输、储存过程中,会充分利用现有的免疫规划冷链系统逐级发放疫苗,尽量缩短运输、储存时间,确保疫苗运输的全过程冷链。 机会难得,赶紧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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