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诗仅是将残缺的随机性的感官情感宣泄?!”
诗绝不仅仅是“残缺的随机性的感官情感宣泄”。但如果把糟糕的诗句定性为“残缺的随机性的感官情感宣泄”,却也不恰当。首先,“随机性”一语就不精到,你可以认为句子过于草率,主旨或者你认为应当在诗句里蕴藏的东西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深度,但深度是好诗的衡量标准吗?答案是肯定,但什么是深度? 所谓的“深度”和“随机性”在我看来其实是同一类型的评价语体,是不确定而模糊的,而对于诗歌的评价来说都是不能说明实质问题的。 就此——我认为,楼上所说的“残缺的”“随机性的”都显得片面,可是我所说的实质又是什么?哎,叹息,不得不又回到深度这个标准上来。 作为一种标准,首先它得保持中正,于是在“深度”与“不深度”之间需要有判断,价值的或者逻辑的,这取决于你所坚持的哲学。有高贵的哲学,也有卑琐的哲学,当然这个哲学的定义是广义的。诗也是如此,我选择高贵的哲学,选择高贵的诗歌,但并不意味着我就能摆脱诸如“残缺的”“随机性的”这样的评判,因为我们谈论的不是同一回事情,就譬如,我认为酒精可以麻醉人,可以使人得到暂时的解脱,而有人非要和我争论葡萄酒是中国人发明的,于是一团糟,最后我不得不总结陈词:中国人是最先懂得麻醉自己的民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