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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问答六十】民事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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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3-2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容易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规定了以下期限: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转贴自中国人大网)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3-8-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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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3-27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法院审理费时费力费钱。三费严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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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错的文章!

    希望您有空看看我的网站,给我增加一个IP,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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