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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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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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在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违法处理室,家住天台的陈某前来接受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因在高速公路上非法拦截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和较大财产损失,陈某被处以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14天。陈某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十分后悔。
3月20日,陈某在河北买了一批钢管,并联系一家物流帮他运输,谈好的运费是8000元。3月22日早晨,钢管运到三门,陈某把8000元运费转账给了联系的物流公司,结果物流公司迟迟没有把运费打给送货的司机王某,王某不让陈某卸货,因此产生了纠纷。王某一气之下没有卸货就把货车开走了,陈某非常着急。
网络图
3月22日7时30分许,陈某和妻子驾驶一辆轿车尾随王某的货车行驶在沈海高速黄岩段,一边报警一边试图逼停王某的车。接警工作人员要求陈某夫妇不要擅自在高速上拦车,到台州南出口等候交警前来。
然而,快到台州南出口时,陈某擅自把车子开到货车前面并慢慢减速,一步一步把货车逼停在慢车道上。随后,后方出现500米左右堵车,堵车尾部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7车受损,2人受伤,产生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高速上堵截车辆极其危险,有什么问题务必要理性对待,采取报警、记下车号、跟踪等正确的措施,切不可强行逼停拦截。
(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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