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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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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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从5月20日起加强城区严管示范路交通管理工作。
现就城区严管示范路做如下通告:
机动车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或临时停车。
确定以下3条道路为城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及交通治堵严管示范路:
1、赤城路(赤城路与春晓路交叉口至三角坦)。
2、工人西路(工人西路与赤城路交叉口至工人西路与劳动路交叉口)。
3、寒山路(寒山路与天台山路交叉口至三角坦)
在严管示范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本通告自2017年5月20日起实施。
今后,大家如果在有此标志乱停车的,都将会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请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共创文明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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