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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天台两男子非法运输煤气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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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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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8-2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初,街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从磐安县非法运输煤气到我县,现在正在路上。

      接警后,民警立即联合住建局、执法局、质监局、运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在该可疑车辆的必经地寒山湖检查站设卡。随后,工作人员将张某和陈某驾驶的拖拉机拦住。民警把拖拉机车斗上的篷布掀开后,满满一车的煤气瓶让人看傻了眼。经过清点,小小的拖拉机上竟然有41瓶煤气。
    t01c6ffc925e2720012.jpg

    网络图
      民警当即把张某和陈某带往派出所展开调查。询问后得知,张某和陈某均没有相关的运输证。张某在明知自己无煤气瓶运输证的情况下仍然接受陈某的雇佣,而陈某也知道张某没有运输证,却依然雇佣他运输煤气瓶。因为得知磐安县的煤气比天台便宜,所以两人决定到磐安县去“进货”,当晚由张某驾驶拖拉机,陈某坐在副驾驶,两人从街头镇出发到磐安县煤气公司,把41瓶煤气都装满后,两人就用篷布把车斗盖上,原路返回街头。

      据了解,这是我县处理的首起非法运输煤气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根据规定,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陈某行拘留6日的处罚。(许多,悄悄)
    [发帖际遇]: 网站编辑 乐于助人,奖励 7 . 幸运榜 / 衰神榜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8-24 15: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没有运输证当然不可以拉,有运输证的能拉吗?有没有别的借口不让跨县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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