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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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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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气候干燥,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每年的11月1日到次年5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这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白鹤镇党委、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要求禁火期内的防火要求,特别是对烧灰、烧坎、烧荒等常见的野外用火事件,将对肇事者进行严厉打击。
近来,白鹤镇派出所已经处理了6起因野外非法用火的案件。
2017年12月20日,上卢村卢某在水库坝外非法烧坎,被民警及时制止,没有酿成大祸,事后对卢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2017年12月21日,桥亭村曹某在本村山边非法烧荒,操作不当导致火势蔓延,造成15亩田地被烧毁,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2日,下岙葛村葛某在村旁山地上非法烧灰,不慎引起火灾,过火面积50亩,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
2018年1月15日,余村余某在野外非法用火,过失引发火灾,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
2018年1月15日,西涧村褚某在田里非法烧荒,违规使用田野作业,被处以3天行政拘留。
2018年1月15日,上宅村汪某在山上非法烧草灰,被及时制止,对汪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以上六起案件,均发生在我们身边,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今后只要涉及违法用火,无论后果如何都将进行严肃查处。临近春节,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关于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要求,杜绝一切野外用火,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via天台白鹤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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