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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王菲,不过一颗元宵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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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王菲,不过一颗元宵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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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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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音乐论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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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小峰</P>
“王菲以后不想再唱歌了。”一个月前,张亚东在电话里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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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静观其变,看看事态发展。一个月后,有媒体把这个消息报了出来,还是借张亚东之口。
<
> 王菲的确很有个性,连退出歌坛的方式都显着个性。人家都要正式发表个声明,而王菲则是通过制作人之口,可见她对媒体之厌恶,已经到了什么程度,连走的时候都不打招呼。
<
> 王菲是我目前惟一一个既讨厌又佩服的人,在今天的歌坛,这样的人的确少见。如果王菲真的退出歌坛,我一定要为她唱一首“挽歌”。
<
> 我一共见过两次王菲。第一次见到她是在1994年,地点是首都体育馆,当时有台晚会,好像是北京建都好几百年,也是王菲去香港后第一次在北京露面,当时王菲在场地彩排后场,我看导演那边的次序册上王菲的出场比较靠后,便找到她,希望能采访她,王菲眼皮都不挑:“没时间。”说实话,那时候我还真不知道这个人有多大影响,在我看来,歌星都是一个样,凭什么她不接受采访?结果,她老人家在旁边一直等着,半个多小时无事可干,居然说没时间。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很受欢迎,并且,我周围的朋友只要谈起王菲,都吐沫星子乱飞,说得天花乱坠,眼里流露出的神情简直是把她当成歌坛的救世主。我才知道,王菲那次为什么跟我耍大牌了。
<
> 第二次见到王菲,是在北京电影制片厂的一个放映厅,当时观摩张元的另一部弱智电影《我爱你》,王菲也来了。看完后,张亚东把王菲介绍给我,王菲很客气地说:“我认识你,在报纸上见过你。”我也眼皮都不挑:“我听说过你。”便转身走了。她以为她很美丽,其实只有背影还可以,我理都不想理。
<
> 从我知道王菲那天起,就对她一直没什么好感,不管是被人追捧到天空上的《天空》,还是《菲靡靡之音》,在我看来,基本上没什么,跟那些港台的尿炕的歌手比,确实好了许多,但有本事干嘛跟尿炕的比?后来我发现,她真的可以跟那些尿炕的人比,因为我们需要一个不尿炕的人。
<
> 我讨厌王菲,倒不是那次她拒绝我采访,那时候我只知道她是窦唯的女朋友,在我的眼里,窦唯比她牛逼多了。不喜欢她,是因为后来听过她的几张专辑后,发现真的很糟糕,让我有种心理上的厌恶,做作,假装不食人间烟火;摆酷,假装自己特有个性。王菲的嗓子不错,在很多歌手里是出类拔萃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她为什么唱那些词藻华丽、内容空洞的歌曲,还觉得自己特深沉,用北京话讲就是“装丫挺的”。
<P> 事实上,王菲后来成了一个时代的标志,她所做的一切,预言了“词藻华丽,内容空洞”的时代的到来,在这个时代,只有王菲,没有王蓉。王菲,比起那些更恶俗、更肤浅的歌手,更适合做这个时代的注脚。
<P> 我们解决了温饱,我们奔向了小康,我们加入了WTO,我们在把自己的一切都往现代化的道路上轰赶,我们生怕落伍,我们接受了一起过去不能接受的东西,我们开放了一切过去不可能开放的胸怀。但是,当一切现代文明的色彩涂抹到我们的生活空间后,我看到的却是在这些丰富多彩下面的最落后的思维。如果说倒退二十年,落后的思维和落后现实还能搭配出一种和谐的色彩的话,那么今天,已完全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我们能触摸到一切现代化的东西,对我们来说,也仅仅是为了粉饰我们的丑陋与落后,而不是真正的现代化,但它所破坏掉的,是一种自信。
<P> 如果我们来分解一下王菲,会发现,她和一个国家的现代过程几乎画出了一个相同的轨迹,这一点是别的歌手身上体现不到的。
<P> “王菲变王靖文又变回王菲。”黄舒骏只是形象地描述出了王菲在歌坛的变化,或许带有一点点讽刺意味。但是她的这个变化恰恰和过去到底“姓社还是姓资”契合在了一起。王菲去了香港,改成了王靖文,火了,又改回了王菲。反正,向左走,向右走都有道理,关键你怎么玩,怎么能玩的自圆其说,并且怎么把别人和尚也玩了。中国在过去这么多年到底向左还是向右摇摆了很长时间,意识形态方面总是“你有时看云,有时看我,我觉得,你看云的时候很近,看我的时候很远。”或者“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什么东西都是忽远忽近的,虚虚实实的,让人捉摸不定。
<P> 王菲就是这样,你说她是个香港歌手,她身上还有很多内地人的秉性,可是你把她当成内地人看,她又摆脱了内地人身上的土气和落后,于是,她像一片云,忽远又忽近;她又像风景,装饰了别人的梦。一来二去,她把两边的文化慢慢组合在她自己的身上。所以,她有时候看上去既不香港,也不北京。但是,这还不够,这两个地方都有让王菲不满意的。北京的土,香港的俗有时候是很难让王菲回避的,这也是她心里最忌讳的,可是她又离不开这些。于是,她放眼世界,移花接木,师夷长技以制内。这一招果然灵光,是她摆脱土气与俗气的一着绝妙好棋,仅此一招,就让她出类拔萃了。
<P> 对内地人来说,这一招一下就超过了港台明星,在内地人眼里,王菲是真正的时髦;在香港人眼里,王菲的土腥味儿没有了。
<P> 那么,这是什么招数呢?其实很简单,Bjork的外形,Bjork像一个鬼怪精灵,让人过目不忘,她的一招一式,绝对酷,所以王菲在造型上把自己弄得很Bjork。演唱上,王菲有很出色的嗓音,她把爱尔兰人唱民歌的方式学了过来(其实在她看来只需知道一个小红莓就行了),但是这种爱尔兰民歌的演唱方式会让人觉得她仅仅是模仿他人,有时是在《重庆森林》里翻唱的那首歌,所以,王菲不能背上这个恶名,凭她的条件,她还可以模仿一个人,两者结合在一起,别人就说不出什么了,于是她选择了香港、内地人都陌生的Cocteau Twins的主唱伊丽莎白·弗雷泽。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拼贴,但你一定要拼贴的巧妙,结果就事半功倍。于是,王靖文就变回了王菲。
<P> 是的,在我们放眼世界的时候,我们首先学会的最低级的做法就是把人家的东西拿过来,贴在自己的身上,不管是经济模式,创作手段还是生活方式,都是这样。王菲不是一个会创作的人,她无法在音乐上控制自己,但是她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先把自己给改装了,并且,她成功了。
<P> 王菲在这一点是很聪明的,但这种聪明恰恰是她看到了京港两地间的差异,如果看不到,她永远不会想到去拼贴自己。所以,在这个乌七八糟的歌坛上,你看到的都是一些智商趋于零的人,他们在拼命模仿着一些人,但是永远跟在别人后拾人牙慧,永远没有自己。只有王菲,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她会借尸还魂,她的高明之处在于把别人的东西符号化在自己身上,她把自己给了这个时代,这个时代把王菲给了你。而更可怕的是,她的所作所为正好适应了今天这个时代——重要的是形式而不是内容。当所有的文化都变成“形式华丽,实质空洞”的时候,王菲不做这个时代的形象代人,还有谁合适呢?
<P> 至于音乐,我觉得是最没什么可说的,同样是形式华丽,实质空洞,她围了一帮人,为她所用。那么,我们为什么就走进了形式华丽,实质空洞的新时代了呢?
<P> 在很多人看来,王菲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是么?错!在我看来,王菲不过是有点小家子气的女人,有点小脾气而已,商业的包装把她的小脾气粉饰成一种个性。我看到一些她面对媒体时说的一些话,不过是泼妇尖酸刻薄的翻版,但是碍于她的影响,她只能收敛一下,用刻薄而不是撒泼的方式来对付没事找事的媒体。而恰恰是从这些颇显个性的言谈话语中我发现了王菲的另一面——她其实很自卑,很怯弱。刚到香港,她惟一的资本就是会唱歌,并且比那些尿炕的歌手唱得好,除此之外,她一无是处。但是王菲很聪明,也很有资质。她是得志便猖狂的人,这源于她的自卑。但她的名气让她不能乱来,于是,她把他性格缺陷的一面压抑成刻薄,把她自卑的一面转化成冷漠。刻薄加上冷漠,结果是什么?我操,当然是酷啊,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啊。这种酷成了王菲生存的坚实盾甲,不仅给她带来商业上的成功,也成了时髦男女的楷模,而且成了她抵御各种绯闻流言的挡风墙。我自卑微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也是一种境界吧,一种把商业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境界。这一点,王菲是绝对令人佩服的。商业都是摧残个性的,王菲被摧残掉的那部分个性,恰恰是她最不好的一面,再生出来的是一个棱角分明的王菲。
<P> 老人家的一次南巡,给未来的中国定下了调子:甭废话,先把经济搞上去。于是就有了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从一个政治色彩的文化渐渐蜕变成商业色彩的文化,从沉重变成了一片片浮云,那么,内容还重要么?实质还重要么?都不重要,就像现在的奥运会一样,更高、更快、更强还重要么?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能挣钱。我认为,王菲是最无意识但最彻底贯彻老人家南巡后的讲话精神的文艺工作者。
<P> 所以,王菲把自己整的有点“高处不胜寒”,其实,像她这样把自己拼凑成今天的样子,其实是不堪一击的,但是,别忘记,这个时代就是一个不堪一击的时代,什么东西都是禁不住推敲的,所以人们都放弃了推敲,王菲在这个不推敲的时代,如鱼得水,她就像北方人做元宵一样,其实她不过是一个山楂或芝麻馅,但是她跳到江米面里,在里面不停地滚啊滚的,让自己越来越大,越来越结实,而其他人,好像就是汤圆,被人小心异异地包裹起来,这就是王菲和其他阿飞的区别。
<P> 于是,当你一层层把王菲的皮剥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她就是一颗元宵馅而已。几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里面说:“王菲在一首歌里唱道:‘把苍白看成水晶。’以前我觉得这句歌词形容王菲和她的音乐再恰当不过,她的歌曲在审美的映照下无比苍白,可偏偏大众把她当成了水晶。”后来看到颜峻在一篇文章里也有类似的评论:“‘把苍白看成水晶’,这是歌词师傅林夕为王菲的新歌写下的注解,当然,林师傅是歪打正着,一不留神戳穿了王菲神话的光华。”其实无关苍白与水晶,不过就是一颗元宵。你看元宵的时候很水晶,我看水晶的时候很元宵。
<P> 我知道,那些喜欢王菲的歌迷们,对我这一番言论是不齿的,什么时代造就什么明星,也会造就什么样的受众,受众的平均智商跟明星的平均智商成正比例的,这就是逻辑。
<P> 我必须肯定的是,王菲是邓丽君之后最好的歌星,但是她没有邓丽君时代最好的听众。
<P> 我真希望,王菲就此退出歌坛,因为我想看看,这个真空究竟由一个什么样的更不如王菲的人来填补,那将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P> 所以,你觉得今天的现代化带给我们的究竟是什么呢?不过是一颗元宵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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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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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梦寒:砖砸王小峰之“王菲=元宵馅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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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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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别梦寒</P>
(此文观点仅代表TOM论坛网友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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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峰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出发,认为王菲得志便猖狂,其尖酸刻薄源于内心的自卑。如此论断不由让我联想到了卡夫卡的恐惧,瓦格纳的矛盾以及尼采的自我放逐等伟人之所以为伟人的终南捷径——心理变态。然而,循着这一理路,我发现这种孤芳自赏的粉丝心态纯属井底之蛙,因为王小峰更有资格成为艺术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祇——十年前在王菲面前吃了闭门羹的王小峰连屁都不敢放只能在一边欣赏人家发呆,而十年后上过报纸成了知名乐评人的王权威终于可以眼皮都不挑一下得对王菲说:“我听说过你”——反刍了十年的一口恶气喷薄而出,成功掩盖了其下酸溜溜的醋意,活脱脱王子复仇记加基督山伯爵。戴东原二十年校一字,王小峰十年吐一气,不意古人之风于今可睹。94年王菲25,才10年过去居然就对王小峰客气起来,当属晚节不保。倒是王小峰老而弥坚,睚眦必报——那真真是,中国人的肺啊。那么,到底是谁更有得志便猖狂的才华和天生自卑的禀赋呢?梁容峻先生89年初识王菲,后来回忆到:“我最初跟她讲话,她总也不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梁先生缺乏自卑的细胞自然不能像王写手那样洞悉人心,只能很庸常的想“大概她太害羞了”。
<
> 但王小峰的成功绝对不仅仅因为他天生小心眼。爱因斯坦咋说的来着:“天才是99%的汗水加1%的灵感”,所以像王菲这样不接受采访一门心思发呆的明星显然是他最不待见的。殊不知发呆偷闲正是中国文化的意趣——冯梦龙说“忙者不会,会者不忙”。淮上信至,谢安意色举止都不异于常,你一写八卦文章的刚凑上去王菲就理你不是生生辱没了王谢并称的美名?接客还得看心情呢!难怪人称记者为无冕之王,采访权和王权(王小峰的权?)一般不可侵犯,闲着怎么不去采访比尔盖茨的信用卡密码啊?倘若王小峰遇到的是苏格拉底那个著名的发呆者又该如何?或者爱因斯坦那个散步时都走神的主呢?反正这事搁到唐朝,估计李涉也只能写写“因过舞台逢记者,又失浮生半日闲”的句子,还谈什么“闲眠尽日无人到,自有春风为扫门”。退一万步说,你又不是貌若潘安,才过相如,王菲拿那么点时间爱干嘛干嘛,哪条成文法或不成文法说了她非得理你?(王菲倘若真爱上镜出风头赚眼球自然就和王高人之流闷骚而谈了,何至于如今要退隐?)再不济想想窦唯都好——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王先生偏爱干些鸟的营生,想当鸟人不成?
<
> 钱定平先生有篇散文叫《忙闲都是文化》,说“闲”是本土文化,“忙”则是舶来品。王小峰开口闭口都是文化却于骚人风旨一无所知,祖宗已经丢光,对西学总该有所涉猎,可结果还是“朱唇未启屁先闻”——“她的所作所为正好适应了今天这个时代——重要的是形式而不是内容。”——这样的论断着实令人大惊失色。中国何时迈入了以形式为重的理性主义时代了?这可是资本主义发达阶段才建立起来的成果啊——倘若中国重形式法学,断不会发生国家主席被揪斗的丑剧;倘若中国重形式美学,断不会以批判现实主义(似乎是侮辱了批判现实主义)独统艺坛乃至教育界达数十年之久;倘若中国重形式逻辑,王先生青蛙入水之文又怎能上堂堂三联周刊呢?关于形式与内容之辨,我曾专门撰文论述,在此已不想再为冯妇,我只是想请问一句,当年邓丽君被指靡靡之音时,那些专家的嘴脸与王先生您又有何不同?难道他们不是义正词严的指责邓丽君毫无内容大坏德音吗?难怪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称德国评论界被一群虚伪的道德评判家所占。
<
> 王菲的地位人所共知,王小峰做不到点杀自然只能株连,非要把整个时代文化连根拔起。然而指责时代经不起推敲却未免是杀红了眼后的看朱成碧——众所周知,从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到福柯的“知识就是权力”,现代社会始终是与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一脉相承,在西学东渐以及全球化浪潮席卷一切的浪潮下,主流文化正是一种推敲文化,每个人都在巨大的社会机器下互相咬合。难不成爱谈社会、时代、文化的王小峰竟对马克思韦伯这一显学一无所知,竟不知道其关于理性资本主义的界定?当法兰克福学派乃至其他社会批判学人对此“推敲”社会进行反思时,何以王先生竟还宣称我等推敲不足?哪怕是一向鼓吹科层制合理的韦伯都对丝丝入扣的社会现状表示了担忧啊。时代的问题不在于缺乏推敲,而在于胸无点墨之人以文化自诩。当对艺术的直观及洞见能力被“推敲”虐杀后,王先生喜滋滋得扛起了“评起八代之衰”的大旗。对此我只能说,比卑鄙更卑鄙的是歪曲高尚。
<
> 中不通,洋不精,王小峰偏还有兴致诟病王菲既不北京也不香港,于是“转益多师是吾师”便成了“不三不四”的饰词。依王先生的逻辑,通古今之变就是不古不今,贯中西之学就是不中不洋。那么像司马迁,钱钟书,陈寅恪之流又该如何评定?想必王先生家学渊源,出入释道,对“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半枯半荣不枯不荣亦枯亦荣”之类的微言大义了然于胸,于是有无相生、万色返空,大千世界全凭王先生一张嘴翻覆云雨了。贼喊捉贼更是其一贯的手法。大庙不收小庙不留后,自己的论点已成三姓家奴,居然还有胆子拿王菲改名字来开刷——这倒真是实事,虽有深文周纳之嫌,总好过之前的意淫厚诬。没想到今儿看了张晓舟的帖子后直把我乐死——原来小峰筒子原名晓峰——王先生倘若开公司足可以拿脸皮当注册资金了。
<
> 文化美学殆非王先生所长,扯回音乐就事论事才是明智之举。只不过以王先生之才只可作哗众之语而无发微之见。如今连天涯的小喽罗都知道在王菲的帖子下皮里阳秋得发一贴说:“大家应该多听听BJORK小红梅和CT。”——真是成三个代表了,连次序都懒得换换,莫非是向达明一派致敬?承创之间的关系本非清角之操——谁都知道海明威受G•斯坦恩的影响,福克纳受休吾•安德逊的影响,ALANIS受TORI AMOS的影响……但这些影响从来就没有“影响”到前者的文化地位(引自52旧文)——如今却礼失于朝。莫非要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才合了王先生的意?清人称天下诗歌,不脱李杜苏黄,那按王先生的逻辑,自宋之后就不该有人写诗了。王菲不过是拼贴便已罪不容诛,然则刘熙载在《艺概》中说:“冯延巳词,晏同叔得其俊,欧阳永叔得其深”,晏殊、欧阳修直是拆卸,岂不是等而下之,非形神俱灭不足以遏其流毒?梦中人一曲并非王菲成名作,冷战入选十大金曲则在推出后一年——显然TORI AMOS没帮上王菲什么忙,至于CT对王菲的评价白纸黑字信然可查,人女皇都不急你太监急个啥。说王菲未受诸人影响那是粉丝的违心之论,但说王菲全盘抄袭怕也只是王先生的唯心之辞吧。亏王先生还是靠卖字讨生活的,空知邯郸学步却没听说过与晋代兴。若不是作为攻击王菲的炮弹,BJORK至于沦落到下里巴人妇孺皆知的地步吗?王先生是知名乐评人,偏偏骂王菲时尿不到缸,夸代表时又搔不到痒。王菲倒也罢了,CT、BJORK、小红梅才是遭无妄之灾——被风干成苍白无力的标签到处贴放,仿佛她们在中国流行乐受众中只能起到一个作用——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了吧。
<
> 王小峰对王菲的“拼贴”用词微妙暧昧——“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拼贴,但你一定要拼贴的巧妙,结果就事半功倍。”——简单而巧妙通常是用来形容古典造型艺术,但注重本质的王小峰一口咬定再巧妙也是一种拼凑。那么,融会贯通一词的存在意义为何呢?后印象绘画是拼贴还是融会了浮世绘的平涂技法,毕加索是想拼贴还是融会中国笔墨情趣呢?张大千没有一耳光抽过去算不算不作为的纵容呢? 或许李清照“庭院深深深几许”在王小峰眼中也只是明目张胆的剽窃——当然欧阳修已经被打倒,强盗遇上贼奶奶而已。
<
> 其实当王小峰以“词藻华丽,内容空洞”八字为王菲考语时,便已暴露出其以词评代乐评的偷天换日之举——恕我未能高估王小峰运用比喻的能力。音乐向来被认为是形式艺术的代表,惟其之形式纯粹性,叔本华乃至尼采才视之为意志的直接复制并以之为一切艺术中之最伟大者。王先生大概是标题性作品听多了便以为音乐必有定向所指——如同少数民族对山歌一般音乐仅仅是表达的工具。换言之,“意象”一词在王先生的字典中是不存在的,一切都被统摄到“意义”名下。倘若将罗大佑《现象72变》的歌词换成18摸,我猜想王先生必定是要精神分裂的——那少掉的54正是他所不能承受之重。尼采曾区分出酒神文化、日神文化和苏格拉底文化。王小峰似乎是以知识分子自谓的,虽然未必听过“美即理”的论断,按其字间之意大抵却是以此为据的。王先生的立足之地何在本与他人无关,只是王先生在僭越“匹夫而为万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的神坛时,总该先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以准衡天下为己任的斤两,当自己李氏龙门不成?梁启超于《饮冰室文集•中国韵文内所表现的情感》中道:“义山的《锦瑟》、《碧城》、《圣女祠》等诗,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拆开来一句一句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他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须知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词藻华丽用于义山可谓的评,至于内容是否空洞那就见仁见智了。任公一代宗师,其间妙处不足为俗人道也。
<P> 二十多年前,中国文艺理论唯苏联马首是瞻;二十多年后,我们知道车尔尼雪夫斯基之外还有什克洛夫斯基,知道了弗莱和贝尔。纵然不曾奉为圭臬,总也当成是他山之石,当罗兰巴特关于主体缺失文本联想之类的理论都不再是海外奇谈时,究竟是谁在首阳山下持之以恒得拥抱着一叶障目的便秘思想呢?难道不正是王先生的知白守黑才造成其怒目相向的“20年的巨大反差”吗?十年便秘一朝裹脚,王老的BLOG真TMD可以改名叫悼红轩了。当然,虽说王先生的论点已无立锥之地,其文也并非一无是处。“我必须肯定的是,王菲是邓丽君之后最好的歌星,但是她没有邓丽君时代最好的听众。”这一论断当属王小峰夫子自道——可不是吗?邓丽君那阵子,哪轮得到王小峰先生来写乐评,如今黄钟毁弃,自然瓦釜雷鸣。
<P> 名满天下,谤亦随之。骂王菲的文章多了,我为什么非要拍这篇呢?绝不是因为王先生有名——正如同王先生拍王菲也绝不是因为王菲不赏脸的缘故。只不过王先生名噪一时(还真是噪出来的),写出来的文章既不能以理服人,又不能以势压人——头不挨王道,脚不踩霸道,心不够厚道,那可真是一肚子的不地道啊。倘若要持论公允,便不该每多诛心之论——鲁迅先生不惮用最恶毒的心思去揣测别人是乱世重典,那王先生呢?怕是乱棍底下图个屈打成招吧。说得王菲能以一己之思便谋划好了之后十多年的成名路——您老该不是把推背图当连环画看的吧。鲁迅说《三国演义》“状诸葛之多智近于妖”,如今王小峰的想象力更可驾四大名著而上。秀才泛酸,清客扯淡,明明被人甩了还非说是自己先变心的,姿态也太低了点。
<P> 精神的意义在于否定。紧跟着王小峰就对于其“王菲智商论”进行了自我扬弃,并将其与粉丝挂钩,当真是一大创举,可称之为娱乐圈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只是王菲自小以邓丽君为偶像,自我们理工科的人眼中看来,此线性空间的秩为1。那么,在这样一个联动关系中,为王小峰所激赏的邓丽君以及与王菲同为邓粉丝的王小峰的智商究竟是高还是低呢?当然,王先生曾注明他所说的是平均智商,我未免犯了不周延的纰漏。然而在感谢王先生没有混入我方统计样本以拉低平均智商且拉高平均年龄之前,我不得不申明:深文周纳的诛心之论、断章取义的独妄之言、盲人摸象的管窥之见,这些都只是我见贤思齐后的产物。王君子这个上梁怕也不忍以此苛责我这个下梁吧?
<P> 王先生能把水晶看成元宵且颇以为傲。偏巧不才我还能把钞票看成草纸,把钻石看成石墨,把美女看成骷髅,把蜻蜓看成苍蝇。这说明了什么?仅仅说明我和王小峰有嗜痂之癖——“不识子都之美者,无目也”。常言道,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王先生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小人,偏又未尝以溺自鉴,那么王先生到底是什么呢?其实王小峰啥都不是,只是一个“今之良臣”罢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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