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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程京来找我的时候已经时至午夜了,左手提着一份馄饨,说是提着,是因为现在兴里头
放一个一次性碗,外头套两个防止汤漏的塑料袋.讲了几句无关是非的话,接着和我不痛
不痒的打哈哈.
程京的名字很有趣,初认识那会,和他说话低着头,笑也是抿着的,连大气都不敢喘,熟洛
以后,就"成精成精"的叫,他的回应是仰天长叹,一副遇人不淑,误上贼船的悲惨状,后来的
后来,空阔的办公室里就有了你追我赶的影子,直到两人都累的腿软为止,阳光洒在他的
脸上,连汗珠都变的晶莹,而我则无力的躺在椅子上,欣赏他满足的容颜,昏眩,心动.
在诺大的移动公司里,程京该算的上年轻有为那一类,二十五岁就当了经理,白白静静的
脸庞棱角分明,清秀瘦弱,喜欢穿棉布衣服,以致相隔一年后,看到安妮宝贝的<<呼吸>>,
误将文里的林认做了他.发呆了整整一个下午.
上海是个空气浑浊的城市,充满太多的风凉鄙夷,就象一个时髦的女子,由于太高傲而失
去了亲和力.程京虽然不是本地的,却上了当地最高的学府:复旦.毕业以后风风火火的打拼
了四年,坐到了今天这个位置.
那个时候大家伙同住在公司的宿舍,两幢楼遥遥相望,而我那窗又刚好对着他那窗,
夜晚来临,他那不安份的歌声总会从对面传来,同事们笑言我是他的茱丽叶.而他则憨
憨地"嘿"了一声,不承认也不否认,空气中弥延着某种暖昧.
我是个懒惰的人,他却极好运动,尤其钟爱1000米长跑,大学里的那些光荣历史被他
吹的玄乎玄乎的,刚开始还挺有兴致的听,当变成家常便饭后,我则捂着耳朵,受不了的
说了一句:老大,拜托,好汉不提当年勇.而后,他还真听话的没再提过,害我每次犯贱似
的请他客让他讲,其实在乎的不是内容,而是他讲话时的那种神采飞扬.有次酒足饭饱后,
他绷紧了那张涨的通红的脸,憋不住了说出了心里话:水水,对不起,这几天都是在耍你.
那刻,我明显的愣了一下,接着恍然大悟,妈的,这小子,随手砸了一个价值三十块的酒杯,
愤然离去......
沉默了两个星期,吃回我请的所有饭局后,又狠狠的敲了一笔,才咧嘴笑了,程京把眼睛
瞪的跟铜铃似的,颤颤的摇了摇头:女人真不好惹.我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好无辜的样子:
呵呵,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不要命的,成精啊成精,我还差两个档次呢.
不过自从那次以后,我得了个外号,叫:沉默试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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