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刑法问答之十三】什么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复制链接]
查看: 1597|回复: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10-30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一种过失犯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这一犯罪的特征是,行为人并没有伤害他人的目的,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有的表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重伤;有的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重伤。这里应当强调的一点是,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他人重伤的才能构成犯罪,造成他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重伤的,属于意外事故,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